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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疫情防控提醒函

编辑日期:2022-03-16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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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校内各服务单位: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多地多发频发和我省局部地区出现疫情,校园防控形势较为严峻,防控工作不容松懈。院属各部门和校内各服务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委、市委及学院疫情防控会议要求,克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思想,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切实守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驻委纪检监察组督查要求,现就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院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严禁发表传播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不当言论,不发表未经证实的疫情言论,坚决保证政令畅通。

二、严明工作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奉献精神,强化“战时”作风建设,服从防疫大局,服从统一调配,勇于担当作为。严禁消极应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临阵脱逃,坚决做到步调一致、共克时艰。院属各部门、各辅导员和校内各服务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落实卡口检查、疫情报告、舆情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流程,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不得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特殊时期要加强本部门(单位)人员管理,知晓人员去向和身体状况,教育大家少出门、不聚众,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严明廉洁纪律。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疫情防控物品的管理使用,把廉洁、公开要求贯穿物品调配以及捐赠物资接收的全过程,科学调度、阳光运行。对于社会捐助物品、资金要按照上级部门及学院规定进行出入库登记,同时要在学院纪委备案。严禁贪污侵占、假公济私、截留挪用防疫款物,确保所有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严明法规制度。校内各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合理定价,诚信经营,特殊时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师生利益。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利用校园管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校园正常生活秩序。要加强行业自律,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严明督促责任。各基层监督委员要迅速开展对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提醒本部门遵守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举措,查找疫情防控工作漏洞和短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遇有疫情突发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监审处报告。

、严明责任追究。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落实相关举措不力,缺岗失位、占用截留防疫物资、哄抬物价,瞒报、漏报、迟报、错报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