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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日期:2021-09-14   作者: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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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阳县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孙建武、局长高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20年10月13日至19日,孙建武和高斌因公到重庆、贵州考察期间,违规接受陪同考察人员青阳县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吴某某、青阳县某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曹某和考察对象贵州省某动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某安排的吃请、住宿;违规接受刘某安排到黄果树瀑布、千户苗寨旅游景点游玩;借机到茅台镇、韶山冲游玩;分别违规收受吴某某送的散装酒2瓶。2021年7月,孙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斌(非中共党员)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和退赔。

二、东至县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徐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徐龙先后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东至县某港口装卸有限公司股东严某某安排的宴请和钓鱼活动。此外,徐龙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8月,徐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