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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责任 及时追缴欠款

编辑日期:2020-06-16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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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监审处在审查热水招标项目需求书时发现:2018年12月电吹风、洗衣房“bot”项目未上缴水电费。我处一面与总务处沟通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到财务处核实收缴情况,在得知未按合同上缴水电费后,要求总务处立即抄表弄清经营期间水电费使用数据,并联系承租人及时上缴水电费,6月11日已追回2018年12月至2020年元月的应交水电费10888.96元。

监审处同时要求:要继续追缴2018年12月以前未上交水电费;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向承租人催缴租金、水电费;要举一反三对学院所有承租项目进行清查。

下一步,监审处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党委和行政决策部署、围绕学院持续稳定发展大局,按照学院内控制度的要求,在全院开展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清查工作,深入推进经济督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院利益和国有财产免受损失。(供稿:监察审计处\编辑:赵敏\审核:朱长流)